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介绍:
是国务院直属机构,为正部级。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为国务院直属机构。三定方案见词条: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标志释义
1. LOGO颜色从行业属性提取。
2. 主要创意元素来自公司英文名称的头字母“CDR”再图形化处理突显公司的业务范围,体现数字、无线电、通信行业的品质视野。
3. 数字、无线电、通信。